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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8.19

一、制定背景

省委、省政府及我市各项减负降成本政策实施以来,全市企业降成本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具体实施情况看,企业成本负担仍然较重,税收负担还有下降空间,一些不合理的收费依旧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2017年,市委、市政府提出要继续加大力度减轻企业负担,振兴我市实体经济,并明确了100亿元的减负目标。鉴此,有必要出台针对性政策,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

二、主要内容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加大力度减轻企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共分七个方面二十八条:

第一方面:加大力度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包括简并增值税税率,加大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税收优惠力度,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暂停征收水利建设基金,扩大残疾人保障金优惠范围及落实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税收政策等内容。

第二方面:加大力度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包括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再取消一批政府性基金及政府性收费、全面清理建筑业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工程保险制度及继续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内容。

第三方面:加大力度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包括继续实施市区社保费征缴过渡性政策、规范驻外人员缴纳社保费、再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及工会经费收取政策等内容。

第四方面:加大力度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包括继续延期执行应急周转金政策、完善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支持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加快出台政策性融资担保政策、加快推进产业基金项目落地等内容。

第五方面:加大力度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包括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降低用气价格、降低用水价格等内容。

第六方面:加大财政支持企业发展力度。包括引导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等内容,从鼓励企业加大技改研发投入,补齐制约市区经济发展的短板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

第七方面:保障措施。包括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健全服务企业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