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精神,为确保2020年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实际,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流程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称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度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的申报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联系省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

(二)个人帐号创建。用人单位通过审核后,单位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

(三)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和考核认定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待各级审核结束后,自行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并按要求报送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考核认定委员会。

国家部委、中央企业或外省委托评审人员,可不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实行线下申报,不发放我省职称证书。

(四)申报人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信息完成上报后,需用人单位管理员登录管理平台对申报人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并上传申报人及用人工作单位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可从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官网《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附件中下载)。

(五)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9〕20号)文件要求,“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4年,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如有满足以上条件申报职称的人员需先到各地人社部门备案审核通过后,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再进行网上申报;省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郑非公企业人员的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上传审核备案扫描件,再进行网上申报。

按以上条件申报职称时,在职称申报系统“评审类型”中须选择“一步到位(破格)”。

 

二、申报专业

根据企业和参评人员需求,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对2020年度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申报专业进行了优化和补充,具体如下:

1、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委会设置30个专业:建设科研、建设勘察、建筑施工、建筑设计、土木工程、结构设计、建筑电气、暖通空调、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光源与照明、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岩土工程、城乡规划、测绘、工程监理、风景园林、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工程咨询、防护、防化、腐蚀与防护、建筑智能化。

2、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设置26个专业:工程造价(注册造价工程师)、工程监理(注册监理师)、城乡规划(注册城乡规划师)、投资咨询(咨询工程师-投资)、设备监理(注册设备监理师)、岩土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发输变电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工程(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暖通空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动力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建筑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测绘工程(注册测绘工程师)、土木工程(注册土木工程师)、结构工程(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10个建造专业均为一级建造师的各分项专业)。

三、报送材料

(一)申报人《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须从职称个人申报系统自行打印,建议A3骑马钉装订)。

(二)考虑到建设行业相关企业实际情况,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试行无纸化评审,不再接收纸质材料(《评审表》及特殊材料除外)。

(三)材料报送地点:河南建设大厦东塔8楼815室(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

四、时间安排

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84号)文件要求,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10月23日。

《评审表》集中报送时间为11月4日-11月11日。为确保个人申报信息与《评审表》中信息一致,请申报人员务必在“申报人员状态查询”结果显示“评审中”后(“评审中”表明已通过评委会审核),再进入系统打印《评审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提前报送的,评委会将暂不予接收。

五、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豫人社办〔2020〕84文件对原申报条件、业绩、奖项等问题进行了部分修改,重点说明如下:

(一)关于在网络媒体上发表作品问题

按照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要求,从2020年起对在国家级知名网络媒体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二)关于职称申报学历与申报年限问题

1、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职称年限调整。2020年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仍为4年以上,2021年起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申报中级职称,仍按原规定执行。

2、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职称。中级工班毕业生参照中专学历,高级工班毕业生参照大专学历,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参照本科学历

(三)关于专利调整问题

工程系列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业绩与成果第(7)条,“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二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调整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一项以上,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聘任年限要求满5年,应在20156月30日前取得现职称,并于20159月30日前聘任。聘任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二)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的时间。

(三)由于网络申报时间不可更改,请所有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在公布的申报审核时间内通过河南职称工作信息平台报送申报人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为避免填报信息丢失,建议下载使用火狐、谷歌浏览器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四)评审材料每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未按时报送《评审表》视为放弃参加评审)

(五)有关答辩时间、评审表清退等工作的通知请关注职称申报服务平台的个人申报系统及年度工作群;评审情况公示信息等相关的通知将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请呈报单位和个人届时登陆网站查询。

(六)关于评审材料清退工作。评审结束后,各地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取回评审材料。评委会对逾期未领材料不承担保管责任。

 

人:朱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320891   65321950  17329444356

       

   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河南省工程系列建筑专业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

                                        2020年10月 12 日